涉嫌刑事案件办理取保流程是怎么规定的(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
涉嫌刑事案件办理取保流程是怎么规定的(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
一、涉嫌刑事案件办理取保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1.提交给谁,取决于案件的办理在那个阶段,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院都可能为申请提交对象2.保证金根据司法解释,为1000元以上,无上限规定,3.按照法律规定,不管在那个阶段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都应交给公安机关,但是,在实践中,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院谁批准谁收钱,其中的奥秘就不用说了吧。4.取保候审得期限是6个月到1年,只要遵守取保候审的义务,如下;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期满后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退还保证金
第一,要看是在哪个阶段了,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审判阶段向法院取保。2,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3,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人保财保只能择一适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申请取保候审程序要多久是没有明显规定的,而在司法实践中,申请人申请取保候审后,相应的机关一般是会在7日内作出是否取保的决定。 申请取保候审时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申请取保时,申请人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本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或者辩护律师。 2、申请取保的要向侦查机关提交申请书。 3、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保证金保证和保证人保证两种,侦查机关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 4、取保候审后,要取保期间的,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有可能撤销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启动侦查程序,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逮捕后存在取保的可能,当不存在羁押必要和非暴力犯罪,可以办理取保。建议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与办案单位沟通了解案情,申请取保。
律师在申请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时,应该注意:应该由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或者朋友提供保证,而不能由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提供保证,律师虽然可以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向有关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主要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及其必要性、紧迫性,作为办案机关批准取保候审的依据;但是提供保证之类的事情,并非律师的法定工作范围,且律师只能受委托参与诉讼,根本无法保证犯罪嫌疑人不能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及时参加诉讼。因此 律师不宜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但是律师必须在取保候审的申请中写清楚保证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住所及其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便于侦查机关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伤害案件致人轻伤一般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期限最长为37天,在此期限内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率一般高于其他阶段,因此,在此期限内应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该期限也被称为刑事案件“黄金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取保候审的种类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申请取保候审人应向侦查机关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家属可以为拘留的人申请取保候审,也可委托律师为拘留的人申请取保候审。不过最终都是要由公安机关觉得是否给办理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主要有两种方式,不同方式有不同的流程。第一种是在拘留期间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第二种是在逮捕决定作出之前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附上相应证据材料。第二种情况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取保候审,但检察院一旦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必须释放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取保候审都出自这种方法,遗憾的是往往被大家忽略。所以在此提醒大家,要充分重视和运用这种程序,努力为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
二、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涉案嫌疑人可能会被公安司法机关调查,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
在刑事诉讼中,原告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的人,被告人就是犯罪行为人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就叫被告人(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
1、未满16周岁的人作案,仍可以称为犯罪嫌疑人。 2、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犯人已经被定罪的,不能叫做犯罪嫌疑人,而应该称为罪犯或犯人。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由法院来判决,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认定此人构成犯罪,而内能说是涉嫌犯罪。所以在法院判决前,应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审理时则称为被告人)。但是,如果你所述“定罪”仅是指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那不能称为被“定罪”,而仅仅是涉嫌犯罪,所以应该称为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与案件有关系的,如果你什么关系都没有,被传讯问话,查清你没关系后你就不属于犯罪嫌疑人了,自然不会被拘留。如果有初步证据证明涉嫌刑事犯罪,就会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第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第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第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第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第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第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第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犯罪嫌疑人”法律上的意义是指“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通俗地讲,就是还没定罪,还没判。定罪是要法院判决的,就算已经有确凿证据了,只要还没判,就还是犯罪嫌疑人。
你好,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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