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要公证吗(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要多久)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要公证吗(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要多久)
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要公证吗只需要书面的放弃声明就可以,公证并非法定形式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相关部门并不知道你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不是你本人签署的,还是别人伪造的,所以相关部门才要求对于房产继承这一块是首先需要有继承权的直系亲属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然后继承人凭相关人员的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要不然,没有这一步,那么随便个人随便伪造几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去房产局要求过户,这样子那还不得乱套了吗,房产局也不可能帮你把这个关的,这个责任太大.
第一、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也就是说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第二、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内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和放弃遗产的公证。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法司法解释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公证,自己写份声明签字并且按手印就可以了。
遗产的放弃的时间应当在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表示,也就是说签署放弃遗产继承的申明书。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银行存款的,还要办理公证,在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望采纳,谢谢。
以前要求必须公证。但2016年7月司法部出台新规定,继承遗产时不再强制公证,放弃继承的声明,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但公证后效力更高。如果可能,建议公证,以免以后会有什么麻烦。
做法律公正是为了你好防止他们后悔若是真的放弃了还好要是那天有困难了又来找你们怎么办 过户简单就是两个人的事,甲把所有权交给乙能有什么问题 要其他弟兄们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还要你父亲的过户书什么的,反正麻烦的很,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交土地出让金。最好的办法是交给中介公司办理,他们业务熟,但是要收取1%的手续费。如果自己办就要有双方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能
继承人放弃房产继承权,如果是其它继承人需要过户,就需要公证的。。。房产继承过户最好是去公证一下,这样办理过户就方便些,如果不公证办理过户的手续就会烦锁一些的。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要多久永久有效。除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存款、健在、居住、职务等公证书一般半年有效外,其他内容的公证书均无期限限制。
放弃权利是没有有效期的,已经做出,不得撤销或者撤回。你这种放弃继承权还做了公证,永远不会存在经过某个时间还能恢复的可能。更是有人说是半年之内有效,是会在2013年2月6日到期吗?简直是笑话。。。。。由于本人在国外读书,短期内不会回国,所以本人需要在国外通过大使馆认证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即使是这样的情况,也不存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有有效期是吧?谢谢大家!不存在有效期 说存在的简直是笑话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1. 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最好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2. 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由放弃的继承人带自己的身份证、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到所在地县给公证处办理。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1放弃人带着身份证 户口簿 去世人死亡证明 和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公证处办理。2费用大概是200左右。
赠与与继承是有法定效力的,没有具体期限。像委托书公证之类的就有期限,就是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赠与的话,你母亲和哥哥一定要去公证处说明他们的意愿。因为你父亲过世后,你父亲留下的所有遗产的一半是归你母亲所有的。我们浙江省这边,如果办继承,你和你哥,还有母亲只能就遗产的一半进行继承,如果有继承人要放弃,放弃继承权那个人一定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声明书。
1、你的个人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户口簿等。 2、亲属关系证明。证明你父亲与你系父子关系,你是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你们户口在一起的话提交户口簿即可。 3、你父亲的医学死亡证明。 4、车辆系你父亲所有的产权证明。 5、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可以让公证员帮你起草。 如果你母亲在老家办理过继承权公证书的话,让她把公证书寄一份给你,你直接拿着继承权公证书和个人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了。具体还是咨询一下你所在地(成都)的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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