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多次上班迟到为由辞退员工违法吗?
马蒙蒙律师分析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迟到早退有规定,并明确某一时间段内迟到早退多久多少次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且在员工早已知晓的情况下,是可以辞退的。
? 而公司并没有文件规定迟到达到多少次就视为自动离职,只是说迟到两次后要在早会作检讨。
因此,公司没有权力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
? ? 并且,公司让写辞职原因时写个人原因自动申请离职,这是公司不想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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