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代理是什么(自诉案件代理人范围)
自诉案件代理是什么(自诉案件代理人范围)
一、自诉案件代理是什么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就是代理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代理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自诉人代理律师的职能是接受自诉人的委托,代理自诉人控告被告人有罪。从性质上讲,代理律师是诉讼参与人。其权利是代为提交证据、质证、发表辩论意见、申请调取证据、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回避等。在《刑事诉讼法》教材中有很祥细的说明。
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是:(一)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三)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仲裁活动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四)接受被告人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担任不需要侦查的、告诉才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不能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由法院审查;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刑事代理: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是代理解决刑事犯罪造成民事赔偿的问题。
二、自诉案件代理人范围就是代理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代理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是:(一)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三)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仲裁活动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四)接受被告人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担任不需要侦查的、告诉才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民事案件(含经济纠纷、劳动争议、海事、海商案件)的当事人、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均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委托诉讼代理人。
简单易懂的给你解释: 辩护人——接受犯罪被告人(嫌疑人)的委托,为其辩护的人; 诉讼代理人——是接受受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委托代为参加开庭的人; 法定代理人——以未成年人的名义参加庭审活动的人,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父、母。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一般只能由律师充当的,经法院允许的其他人也可以当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所以其他亲属朋友如果向当诉讼红代理人,应向法院申请,法院同意了,当然可以啦。公诉案件一般由检察院起诉,检察院是国家机关,能力比其他的诉讼代理人强。
诉讼代理人是刑事诉讼的参与人,是指接受代理人的委托,参加刑事诉讼,代替委托人行使部分权利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监护人、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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