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扭送是否成立自首(家属扭送是否成立自首案件)
家属扭送是否成立自首(家属扭送是否成立自首案件)
一、家属扭送是否成立自首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并不是属于投案自首的表现,是不能认定为投案自首的,投案自首是指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将犯罪嫌疑人押送到交警队属于投案自首。如果是其他人将犯罪嫌疑人押送到交警队不属于投案自首。
亲人朋友代其投案,可视为其主动投案,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予以从轻处罚。
算啊。因为主观已经有自首的想法了,但是如果审讯时不诚实回答问题,或则在一审时翻供就不算了。具体到你的问题,第一,已经准备去自首了。第二,是在家人陪同下“如果是家人采取强制使起自首的不算,比如捆绑带去”。第三,诚实回答自己犯罪问题。最后如果有同案犯还应该供诉同案犯的情况。关于自首,可以减轻和从轻处罚,不是必须的哦。纯手打的。
我觉得虽然甲有蓄谋杀害丙的故意 但还是处于预备阶段 并没有实施 丙的死亡甲承担粗心大意的过失 即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罪本身很容易被发现 所以存不存在自首说法有争议 一般认为过失不适用自首
据我判断,我认为应该基于公安机关是否掌握你的罪行为前提。若公安机关掌握现行罪行,你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属于自首。之后出现逃跑的行为并归案,虽然前行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逃跑行为使前自首条件消失,但在没有被抓获前又再次投案,这种情况可以等同于第一次自动投案的情形,所以成立自首。若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现行罪行,你自动投案后不管是否如实供述,后来又逃跑并归案,而且如实供述了,那么也成立自首。综上,自动投案后逃跑,在没有被抓获前归案并如实供述,都应当成立自首。纯粹逻辑思考,我没有实战经验,仅供参考。
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重伤、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注意:聚众斗殴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他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可怜的孩子 这事要告诉家长了 不要怕没面子 这事迟早会暴露的 如果依靠家里解决偿还5000元的事 你的处境就会好很多 你面临的处罚就会清很多 最多就是批评教育 但是能不能在原来的学校里待下去 你看你的承受能力了
二、家属扭送是否成立自首案件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并不是属于投案自首的表现,是不能认定为投案自首的,投案自首是指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将犯罪嫌疑人押送到交警队属于投案自首。如果是其他人将犯罪嫌疑人押送到交警队不属于投案自首。
算啊。因为主观已经有自首的想法了,但是如果审讯时不诚实回答问题,或则在一审时翻供就不算了。具体到你的问题,第一,已经准备去自首了。第二,是在家人陪同下“如果是家人采取强制使起自首的不算,比如捆绑带去”。第三,诚实回答自己犯罪问题。最后如果有同案犯还应该供诉同案犯的情况。关于自首,可以减轻和从轻处罚,不是必须的哦。纯手打的。
是否自动投案,关键在于到案的形式是被抓还是自己主动到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如是司法机关已经掌握其犯罪证据,被抓后主动供述其罪行,只能是坦白,如实供述,难以认定自动投案。 仅供参考。
你定义没搞清楚。 特别自首是指虽然被采取强制措施,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区别于一般自首,所以才叫特别
据我判断,我认为应该基于公安机关是否掌握你的罪行为前提。若公安机关掌握现行罪行,你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属于自首。之后出现逃跑的行为并归案,虽然前行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逃跑行为使前自首条件消失,但在没有被抓获前又再次投案,这种情况可以等同于第一次自动投案的情形,所以成立自首。若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现行罪行,你自动投案后不管是否如实供述,后来又逃跑并归案,而且如实供述了,那么也成立自首。综上,自动投案后逃跑,在没有被抓获前归案并如实供述,都应当成立自首。纯粹逻辑思考,我没有实战经验,仅供参考。
我觉得虽然甲有蓄谋杀害丙的故意 但还是处于预备阶段 并没有实施 丙的死亡甲承担粗心大意的过失 即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罪本身很容易被发现 所以存不存在自首说法有争议 一般认为过失不适用自首
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重伤、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注意:聚众斗殴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他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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