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犯人自己申请吗(假释是监狱报上去的,还是自己申请的)
假释是犯人自己申请吗(假释是监狱报上去的,还是自己申请的)
一、假释是犯人自己申请吗不是,监狱长管几千人,你觉得他会记得下面一个犯人的名字,会去关心吗?假释的话2015年之前提倡过一段时间,后面出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被禁止掉几年,2017年改刑法后,又被提倡,但是通过几率很低,幅度也没那么大,目前为止个别监狱不同,还不到千分之三,意思就是1000个人,假释成功率不到3个人,而且就算100个人符合条件,能通过申请的不到3个人,既要过监区长办公会,监狱长办公会,检察院,最后法院,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就是白费劲,一般人是很难假释的
1、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
假释只能由罪犯本人申请。 刑罚执行机关、犯人家属均无权利代替罪犯申请,因为这是罪犯的权利,别人和国家机关不能行使。第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监狱提出建议,是基于罪犯的刑期、获奖励情况等进行审查,在罪犯申请、监区推荐、监狱审核等很多程序之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 具体操作部门是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 只能和罪犯联系,让罪犯本人提出申请。并给罪犯关爱,使其知道家人对他的爱,让他在监狱内开开心心。
假释是刑期过半才考虑的。如果是个病人的话,采取保外就医的措施是最好了,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病情不适合关押,就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办理假释的程序:由所在监狱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中级以上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实际居住地的司法局不好申请
不可能!要服刑过半,符合条件才可以申请假释!刚进监狱,根本不知道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是否有悔改表现,此时就放出来怎么可能?让他出来危害社会吗?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建议,犯的事只要不是烧杀强抢的,只要各方的手续办齐了交钱担保和地方的官员看护协同就可以出来了,只是这个社会很现实,都是无利不起早的…
二、假释是监狱报上去的,还是自己申请的不是,监狱长管几千人,你觉得他会记得下面一个犯人的名字,会去关心吗?假释的话2015年之前提倡过一段时间,后面出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被禁止掉几年,2017年改刑法后,又被提倡,但是通过几率很低,幅度也没那么大,目前为止个别监狱不同,还不到千分之三,意思就是1000个人,假释成功率不到3个人,而且就算100个人符合条件,能通过申请的不到3个人,既要过监区长办公会,监狱长办公会,检察院,最后法院,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就是白费劲,一般人是很难假释的
你好,从时间的角度看,符合申请假释的条件,你需要向监狱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有监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在一个月内审核裁定,裁定后宣告之日为起算日。
1、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
假释只能由罪犯本人申请。刑罚执行机关、犯人家属均无权利代替罪犯申请,因为这是罪犯的权利,别人和国家机关不能行使。第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监狱提出建议,是基于罪犯的刑期、获奖励情况等进行审查,在罪犯申请、监区推荐、监狱审核等很多程序之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具体操作部门是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只能和罪犯联系,让罪犯本人提出申请。并给罪犯关爱,使其知道家人对他的爱,让他在监狱内开开心心。
你好:现在办理都不容易,除非身体不好。 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序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
根据《刑法》、《监狱法》规定,对符合假释条件的(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法院提出假释申请,由法院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可延长一个月)。无须派出所签字。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假释的程序基本和减刑一样,不过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部门同意减刑假释的程序:中队(分监区)摸底->服刑人员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经全体警察讨论确定名单->在服刑人员中公示->提请书面建议->监区初审->公示->征求当地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关/检察院的意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委员会(包括纪委、检察院)评审,全体人员签名->公示->监狱长办公会决定,由监狱长或主管副监狱在评审表上签字,通报检察院->呈报法院->法院来狱审查情况->开庭裁定->召开减刑大会,公开宣布减刑、假释裁定
监区摸排符合假释条件,提前六个月办理假释委托函,监狱刑罚执行科通过机要发函至服刑人员居住地司法局,司法局委托当地司法所对当事人家属、邻居、村委(街道办)、当地公安等进行调研,确定是否有民愤,是否愿意接收等,由司法局出具报告是否适合社区矫治意见,再发回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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