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累犯(过失犯罪一定是结果犯吗)
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累犯(过失犯罪一定是结果犯吗)
一、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累犯是构成条件之一必须是前罪与后罪都属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意明显轻于故意犯罪,而且过失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而累犯制度的设立是以消除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为宗旨的,故不应也无必要设立过失犯罪的累犯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发现漏罪不构成累犯,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认定为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算~相信我吧~我是学这的~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累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后罪有一个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2)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之内。
二、过失犯罪一定是结果犯吗一般的过失犯罪都要看危害结果,如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可以不予刑事处罚。《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根本否定态度心理。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由于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特定结果发生了,才成立犯罪)。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
您好,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 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 2.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3.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表面上看,结果加重犯又构成了伤害、杀人、毁坏财物等罪,但是法律上认为是其基本罪行导致的结果,不作为独立犯罪评价,而是作为基本罪行的加重刑罚的后果,不数罪并罚。而仅仅作为加重某一罪法定刑的情况。在理论上,认为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即一行为犯一罪。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特定结果发生了(这些结果一般为严重的结果),才构成犯罪
就是在刑法分则中有明文规定说过失犯罪如何处理的才存在负刑事责任的问题。例如: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实际上很多犯罪行为根本不存在过失的情形:如背叛国家、强奸等等,所以刑法分则中对过失犯罪的构成及刑罚方式采取明文规定的方式加以明确,就是说刑法分则中没有提及的,都不存在过失犯罪。
答案:B解析:《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答案选B。
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既不希望也不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如20岁的你带一个小孩去玩,到了一座桥上,你本想开个玩笑,把那小孩提着吓唬他不叫叔叔就把他扔下去,没想到一不小心真掉下去了,你来不及去救,小孩溺水身亡,此时你是过失犯罪,因为你并不希望小孩的死并不是你追求的结果,你只是想开玩笑。
过失犯罪的性质: 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 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 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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