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可以上诉(自诉案件有被害人吗)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可以上诉(自诉案件有被害人吗)
一、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可以上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 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诉讼的任何一个阶段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二、自诉案件有被害人吗公安、检察院不予追究的。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才到法院告诉的。所以说不是所以的自诉案件都必须由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2、属于本法院管辖;3、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自诉;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不是的,自诉案件是一个挺大的范围,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轻伤可以走自诉程序,也可以走公诉程序。2、如果走自诉程序,必须自己或委托律师取证。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还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如果证据充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主要有:(一)案件来源不同;(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三)举证责任不同。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管,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对你实施新的犯罪或违法行为,公安局是管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自诉人通常也就是该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有权撤诉或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有权对一审裁判提出上诉;有权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申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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