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自首有两个成立条件具体是哪些(准自首的认定)
准自首有两个成立条件具体是哪些(准自首的认定)
一、准自首有两个成立条件具体是哪些【一】自首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自动投案;(1)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二】《刑法》对自首的认定及处理原则: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那要看这两个条件是什么关系了。 假如第一个条件是第二个条件的充分条件,那么由第一个条件一定可以推出第一个条件。 假如第一个条件是第二个条件的必要条件,那么只要第二个条件成立,第一个条件就一定要成立。 所以,可以是由第一个条件,求第二个条件(前者是后者的充分条件);可以是由第二个条件求第一个条件(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 此外,还有其他的可能性。以上是常见的两种。
1.二次根式:式子 (a≥0)叫做二次根式。 2.最简二次根式: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二次根式,叫做最简二次根式; (1)被开方数的因数是整数,因式是整式; (2)被开方数中不含能开得尽方的因数或因式。如 √8不是最简二次根式,因被开方数中含有4是可开得尽方的因数,又如 √(a/3),不是最简二次根式,而√2是最简二次根式。 成立的条件应该是根号内的数a≥0吧!
有个函数叫做 andif( and(条件1,条件2), 条件成立的结果,条件不成立的结果)不喜欢用and,还可以if 嵌套。if( 条件1,if(条件2,条件成立的结果,条件不成立的结果),条件不成立的结果)
a(n+1)=1-2/(an+1)=[an+1-2]/(an+1)=(an-1)/(an+1)a2=1/3a3=-1/2a4=-3a5=2所以它们是四个一循环,a1a2a3a4=2x1/3x(-1/2)x(-3)=12010÷4=502 余2 所以有:Tn=(1^502)x2x1/3=2/3 故选D!
二、准自首的认定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1.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2.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时候,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的行为,可视为立功。
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只要符合这两点就可以认定自首,不管是否案发。但是逃逸后,法定刑已经升格,变成有期徒刑3年到7年了。
总的来讲,主要依据《刑法》以及《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在职务犯罪轻刑化的背景下,认定自首的条件有从严的趋势,在掌握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电话通知的,现在都不能认定为自首。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1、单位犯罪是经由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的,犯罪单位又经由集体研究决定由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的,或者单位经集体决定委派其他自然人去投案并如实交代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的,应认定单位的自首。2、单位犯罪事先未经集体研究决定,而是由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行以单位名义决定实施,犯罪所得归单位的,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行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犯罪以及其个人全部犯罪事实的,应认定为单位自首和其个人自首。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自首情节是指构成交通肇事罪后在公安机关未抓捕(查获)之前自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交待事实经过的行为称自首情节,此情节一般出现在肇事逃逸案及危险驾驶肇事逃逸案中居多,当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危害共公安全罪后如有自首情节粻盯纲故蕺嘎告霜梗睛按规定量刑时可减轻处罚,彼如获刑两年本应执行实刑但可减为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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