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著作权侵权的问题也逐渐增多,那么对于网络侵权行为都是如果来进行定义的呢,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 (一)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 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未经作者许可,将其创作的作品公开化; 2、违背作者的意愿,提前或推迟公开作品; 3、不遵从作者的意愿,以其他形式公开作品。 (二)未经许可擅自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将作品用于网络传播。 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使用作品,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在著作权人授意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使用,并支付报酬。网络服务企业在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前,双方须就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达成协议,网络服务商若超过协议内容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即构成侵权。 (三)将他人作品用于网络传播,未按约定支付报酬。 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主要有以下情形: 1、经法定许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用于网络传播,但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2、双方签订合同,依合同许可获得作品使用权,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3、强制许可的使用人未依法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歪曲、篡改表现为不经作者同意,对作品进行增删、变更,改编作品的外在表现,损害著作权人的声誉。网络环境下,相对于传统媒体,其他人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更加容易,著作权人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另外,网络环境下的虚拟身份,也加大了确定侵权人身份的难度。 (五)剽窃他人作品。 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和复制权。剽窃他人作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完全或大部分照抄著作权人的作品,这种剽窃行为比较容易认定;另一种也是网络环境下更常见的方式,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著作权人作品的内容或形式进行抄袭。 ?? 二、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在网络上传、下载、转载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有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在我国较为普遍与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有关,很多人在网络上浏览、复制、下载作品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或明知是侵权行为却贪图免费的资源而一意孤行。而作为著作权人一方也没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知自己的作品被其他人使用,却因为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原因而放弃交涉或起诉,助长了此现象的滋长。 三、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应对措施 网络著作权侵权保护措施有: (一)民事措施,即侵权人应当就其侵权行为承担消除影响、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行政措施,即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三)刑事措施,即侵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的相关知识,网络著作权侵权就是擅自在网上下载、转载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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