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欠条巧突破绿化工人得欠薪
一张欠条巧突破绿化工人得欠薪
案件类型 民事
办理方式 诉讼
指派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 天津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刘洪、马向飞、李海青
【案情简介】
2011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七),春节将至,49名农民工来到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称他们于2009年3月至7月在开发区某道路绿化工地打工,完工后,施工方拖欠95740元工资将近两年。农民工不知道施工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仅提供了几张由包工头徐某出具的欠条,并称徐某已逃匿,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请求法援中心帮助追讨欠薪。
接待后,法援中心及时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迅速着手处理,全力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根据农民工提供的信息,通过到建管部门和绿化工程发包单位查询,法援中心查找到该绿化工程的总包单位--天津市某园林建设公司。为进一步调查案情,法援中心多次电话通知总包公司到场,均被该公司以其与案件没有关系为由拒绝,调查工作暂时陷入困境。后经法援中心连续多日的协调,坚持不懈的努力,总包公司于1月28日到场配合进行案情调查。
经了解,该总包公司从发包单位承包此道路绿化工程后,违法分包给另一家园林建设公司,该分包公司违法将营业执照出借给徐某,由徐某雇用了一批农民工进行绿化作业。徐某在承包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发放农民工工资,给农民工出具欠条后逃匿。分包公司还提供了一份徐某书写的说明,内容为农民工工资问题均由徐某负责,与分包公司无关。
根据了解的情况,法援中心决定先行调解,连夜加班组织总包公司、分包公司和农民工核对工程量、出工人员、出工数、工资单价,确认工资数额。在核对过程中,由于包工头徐某逃匿不在场,当事三方分歧较大,争吵激烈,致使调解工作数度停顿,经法援中心耐心疏导,依法依理认真分析,当事三方的分歧才艰难地逐一得以解决。1月29日(农历腊月二十六)凌晨1时许,两公司认可了徐某出具的欠条,确认了农民工主张的工资数额,并承诺近日发放工资。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两公司突生变故,到法援中心称之前认可的欠条存在篡改笔迹、没有注明项目名称、证明力不足等问题,公司难以确定拖欠的工资数额。闻听该消息后,民工们的情绪顿时激动起来
面对紧张的形势,法援中心一方面极力安抚、劝解农民工,另一方面积极与两公司-一分析其提出的欠条存在的问题,向两公司释明其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和法律义务,希望公司尊重事实、遵守法律,尽快提出合法切实的解决方案。经反复斟酌,多番研究,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法援中心提出如下解决方案:两公司当日提存10万元工资备用金于公证处,农民工当日返乡回家,春节后继续进行案件处理工作,待彻底查清拖欠工资数额,双方共同确认后再发放提存的工资备用金
方案公布之初,两公司和农民工均表示不同意。法援中心耐心向两公司说明,提存10万元工资备用金,一是时间较短,数额不大,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运转;二是该款项只有双方对工资数额确认后才能用于发放,且多退少补;三是提存工资备用金,才有可能在春节前稳定农民工情绪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共利益。同时,法援中心也耐心向农民工说明,一是双方协谈数日,仍不能就拖欠工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而时值腊月二十九,大家渴望返乡过年;二是农民工提供的欠条证据在证明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三是提存10万元工资备用金,表明了两公司在确认工资无误的条件下的支付诚意和支付能力,农民工可以先放心回家过年,春节后继续核对和确认工资数额。经多番努力,该方案最终于腊月二十九下午4时许征得了公司和农民工的同意,使农民工得以放心返乡过年,有效维护了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春节后,2月10日(正月初八),法援中心及时组织总包公司、分包公司和农民工继续对工资进行核对,并敦促两公司想方设法找到包工头徐某,以利于尽快查清事实,确认工资数额,了结案件。但总包公司坚持称农民工提供的欠条证据存在诸多问题,主张农民工应起诉分包公司。分包公司则坚持认为应由徐某负责支付工资。
2月11日,根据调解无望的实际情况,法援中心决定将处理该案的思路从调解转为诉讼。2月12日,法援中心代理农民工,以总包公司和分包公司为被告,以工资欠条为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
在法院庭审和调解过程中,法援中心坚持以受援人利益为中心,通过先期调查和调解过程中掌握的确金的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论证如下法律事实:徐某以分包公司名义承包绿化工程,分包公司聘用徐某为该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后,徐某在业务范围内的行为代表公司行为,其招用的农民工与分包公司成立劳动关系,其为本公司农民工出具的工资欠条应视为公司行为,分包公司应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义务。同时,分包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欠条证据的证明力不足,没有提供应由徐某支付拖欠工资的有力证据,也未发表有效反驳法援中心代理意见的辩论意见。法援中心的代理意见大部分被法官采纳。
面对法援中心据法力争,庭审结果不甚乐观的形势,两被告公司最后提出依照农民工主张的工资数额,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支付拖欠工资,农民工表示同意。在此期间,法援中心代理农民工向法院递交了免交诉讼费申请书,最终成功使49名农民工免交了案件受理费,最大限度降低了农民工的维权成本。调解书生效后,法援中心及时将提存的10万元工资备用金转至法院,并和法院一起到受援农民工居住地亲手将工资一一发放给农民工。领到拖欠将近两年的工资,农民工异常高兴,他们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握手,表示深深的感谢!
【案件点评】
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在维权案件中极易因证据不足而无法维护正当权利。本案中49名农民工即因只有一张欠条作为证据而难以追讨欠薪。援助律师以一张欠条为突破口,坚持先调解后诉讼的原则,在调解中继续了解案情和掌握有利证据,促使发包方和承包方承认了没有承包资质的徐某出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争议双方也在相互沟通中化解了敌意。在调解无法顺利进行时,援助律师又及时起诉,最终成功格10万元工资准备金成功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巧妙化解了执行难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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