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离婚协议需要去哪(修改离婚协议需要去哪个部门)
修改离婚协议需要去哪(修改离婚协议需要去哪个部门)
一、修改离婚协议需要去哪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可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在提起诉讼时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双方协商修订。如已经办理完毕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不能修改。《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明文规定。离婚登记手续完成以后,宣告双方离婚事实已经成立,所有的离婚材料已经成为事实,归档统一管理。因此,不能再进行变更。《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对于已经办理了的离婚协议,是不能再更改的,去民政局也没有用。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重新订立一份协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
可在协议离婚一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房子已不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即已生效,房子已无法要回,但可起诉变更孩子的扶养权。房子要不回来了,即便复婚也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到法院起诉变更
可以。到民政局也需要协议,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协议是为了避免双方以后发生争议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知道: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扩展资料: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离婚协议
离婚可采取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多数夫妻不愿意走上法庭,便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但是,在感情破裂的情况下,经常出现双方各执一词的尴尬情况。如果在协议过程出现无法继续协商的情形,可以找人民调解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诉讼中,也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解决。
需要更改离婚协议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更改。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的协议,以书面形式的形式变更已经签署备案的离婚协议;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的,双方就重新签署离婚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依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但是一般法院会认为在民政局签署备案的离婚协议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一)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三)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修改离婚协议需要去哪个部门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可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在提起诉讼时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一)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三)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可采取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多数夫妻不愿意走上法庭,便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但是,在感情破裂的情况下,经常出现双方各执一词的尴尬情况。如果在协议过程出现无法继续协商的情形,可以找人民调解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诉讼中,也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解决。
可以。到民政局也需要协议,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协议是为了避免双方以后发生争议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知道: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扩展资料: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离婚协议
需要更改离婚协议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更改。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的协议,以书面形式的形式变更已经签署备案的离婚协议;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的,双方就重新签署离婚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依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但是一般法院会认为在民政局签署备案的离婚协议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你好,离婚协议签订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以后就不能更改了,如果对财产分割不服可以去法院诉讼再次分割,孩子抚养权不服可以去法院申请抚养权纠纷,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去法院重新起诉,诉财产分配后悔。05年最高院的《婚姻法》解释,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配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这样你们随便找一个小小的分割改动为原因,就可以诉讼了。如果法院不受理,那么就可以向检察院提起请求了。相信法院不会自己找麻烦,自然就会受理,并重新得到新的协议书。缺点是有新的诉讼费用。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有更好的方法我会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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