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可以卖房,另一方配偶能不能追回(一方可以卖房,另一方配偶能不能追回贷款)
一方可以卖房,另一方配偶能不能追回(一方可以卖房,另一方配偶能不能追回贷款)
一、一方可以卖房,另一方配偶能不能追回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王艳回答如下:《婚姻法解释》(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只要购买人对卖房人的配偶不同意卖房的事实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卖房人的配偶无法要求追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之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若购买房屋的第三人为善意购买,并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您无权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所以,你说的不是很明确,希望我的回答您可以参考一下。
由于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有,所有一方擅自出售是非法的,另一方先向卖房的这一方问责,如果双方仍维持婚姻关系,那么仍然夫妻共同财产不变,平时就分开保管的话,那么向卖房的索要;即使准备离婚,收集足够的证据,不懂请律师,也是可以讨回应得部分的;若卖房的这一方卷款潜逃,那么另一方可,以买家不了解清楚房屋是共有的这情况,买家自己也有责任,以及房产 交 易中心审核不严等因素,据理力争,力图挽回部分损失
即使存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如果买方实际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过户,那么视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买方如果知道夫妻一方擅自售房而与之签订合同的,那么合同可能被撤销,而返还房屋。
以前签过,必须是双方。因为房子的产权是夫妻两人的,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回头另一方想反悔的话,是属于合法的,正常的,因为房子也属于另一方。因此,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必须夫妻双方签字,这样最保险。
现在房子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在另一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不知情的情况下,合同是不合法,追回的话,根据合同的违约进行赔偿。现在有很多房子纠纷,有的人,房子买了8年,但是原房东不让房子。很难处理,是场持久战。
二、一方可以卖房,另一方配偶能不能追回贷款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王艳回答如下:《婚姻法解释》(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只要购买人对卖房人的配偶不同意卖房的事实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卖房人的配偶无法要求追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之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若购买房屋的第三人为善意购买,并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您无权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所以,你说的不是很明确,希望我的回答您可以参考一下。
由于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有,所有一方擅自出售是非法的,另一方先向卖房的这一方问责,如果双方仍维持婚姻关系,那么仍然夫妻共同财产不变,平时就分开保管的话,那么向卖房的索要;即使准备离婚,收集足够的证据,不懂请律师,也是可以讨回应得部分的;若卖房的这一方卷款潜逃,那么另一方可,以买家不了解清楚房屋是共有的这情况,买家自己也有责任,以及房产 交 易中心审核不严等因素,据理力争,力图挽回部分损失
您好,分情况:1、是房子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名下的一方将房子卖掉,如买受人是善意的就不可以追回了;如是有证据证明买受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的,就可以追回。2、但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只有一方变卖的,就为无权处分,除非夫妻另外一方也同意变卖。望采纳谢谢
夫妻一方卖房,属于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卖房行为无效;如果不主张合同无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主张要回;如果离婚可以主张要回属于自己的份额。
即使存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如果买方实际交付了房款,并办理了过户,那么视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买方如果知道夫妻一方擅自售房而与之签订合同的,那么合同可能被撤销,而返还房屋。
以前签过,必须是双方。因为房子的产权是夫妻两人的,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回头另一方想反悔的话,是属于合法的,正常的,因为房子也属于另一方。因此,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必须夫妻双方签字,这样最保险。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妻子一方签字抵押无效。更何况房子属于不动产,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才有效,你不同意妻子私自抵押,可以追回房子的。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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