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之后抚养义务是如何的(离婚协议一签是不是就要付抚养费了)
签订离婚协议之后抚养义务是如何的(离婚协议一签是不是就要付抚养费了)
一、签订离婚协议之后抚养义务是如何的不用公证,直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就可以了,把约定好的内容写在协议书上,孩子归女方,男方也一样有抚养义务,除非女方同意否则必须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无关,有探视权,但是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不支付抚养费那就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男方
离婚协议的约定有效,但协议中最好能明确共同财产的多少,并约定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将自己应得的那部分共同财产作为小孩的抚养费。如果那部分财产足够将小孩抚养成人(不抚养小孩一方应当承担的部分),则无需另外支付费用;如果不足以将小孩抚养成人,小孩可以另外主张权利,要求支付抚养费。
要分开看,如果只是对抚养费用的问题产生争议,那么离婚协议中其他问题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对于抚养费的问题,首先从婚姻法的角度来讲,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是必须出的,对于一方不负责抚养费的情形是违反婚姻法的情形,所以仅一方承担抚养义务的约定是无效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条款无效。
如果长大后孩子对母亲进行了抚养义务、母亲将来财产可以分给孩子。不分也没有关系。主要是看自己怎么想。母亲必须给足孩子抚养费、要给到十八岁成年。多余的钱你想给好多就给好多。
如果已满18岁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就不能让父亲给抚养费因为抚养费知道18岁止而且离婚协议写的清楚 父亲不用承担抚养费很明显在协议离婚的时候父亲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做出了让步再次承担费用可能不到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以。你的前妻作为孩子的生母,若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则她应该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一般一直到孩子到18周岁为止。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你和前妻虽然已经就孩子的抚养费有所约定。但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了,如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单靠你一方的抚养费数额已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那么,你可以要求你前妻增加支付抚养费。供参考。虽然你们在协议中约定对方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但是你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因为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是无法免除的。
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也就是说,自己的父母在婚后,子女仍然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建议在父母再婚时,与继父母的亲生子女之间达成一个协议,各自承担自己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把丑话说在前面,可能要好办一些。
主要看离婚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比如,父母双方各自承担多少小孩的抚养费等。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则通常情况下,双方都有抚养小孩的义务,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应当向有监护权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小孩生活费等费用。
二、离婚协议一签是不是就要付抚养费了当然应该支付。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内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违反。如果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
可以。你的前妻作为孩子的生母,若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则她应该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一般一直到孩子到18周岁为止。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你和前妻虽然已经就孩子的抚养费有所约定。但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了,如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单靠你一方的抚养费数额已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那么,你可以要求你前妻增加支付抚养费。供参考。虽然你们在协议中约定对方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但是你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因为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是无法免除的。
从法律规定来说,女方也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由一方独力抚养孩子,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也是可以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但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如果承担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受到重大影响的,子女可向协议约定无需承担抚养费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对于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 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 但是一般情况下除非证明当时有欺诈 胁迫等情形存在 否则法院不会变更;当然如果出现了当时没有约定的重大变故情况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追加抚养费 这个和男方要求变更离婚协议是两个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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