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作出怎样的裁定(法院受理再审申请,能否中止执行)
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作出怎样的裁定(法院受理再审申请,能否中止执行)
一、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作出怎样的裁定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经再审裁决之前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凡事也不是死的,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事关重大,虽没有再审裁决,也可以下裁定暂停原生效判决执行,等待再审结果。当然你还可以向媒体、人大、党委、检察院等申诉控告,结果都是扩大影响,推动上级法院再审。这就是涉诉上访,很多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再审的案件,可以暂时不执行原判决。经再审作出新判决的,同时撤销原判决;经再审维持原判决的,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诉讼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在决定再审的同时出具原判决中止执行的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再审民诉180条规定,符合本法179条规定之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
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最长期限是三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整个审判监督程序过程可以简单的表述为: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审查—决定再审(或予以驳回)—再审。申请再审程序实质上是审判监督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申请再审工作也是审判监督工作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二、法院受理再审申请,能否中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您好,申请再审,不影响法院的执行,法院不会终止执行。如执行错误的,你再审后取得生效判决,可以向对方主张权利。
1、法理上来说原告申请执行后可以申请再审。2、被告如果提起再审,可以向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提交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并提出中止执行申请;执行法官一般会开合议庭,合议后做出是否中止执行以待再审结果的决定。
再审裁定下达后,还有一个生效期,任何一方或第三方都有权提出异议。在这个期限满后没异议时才生教,但生效并不意味着你马上可以采取措施或行动,还需去审判法官那去办理生效手续才行。
被告想要申请再审,推翻原判决,是可以的。但在法院没有裁定再审之前,执行法官是无权暂缓执行的,必须正常执行。况且,即使法院裁定再审,有一些案件还是要继续执行,如抚恤金、医疗费用等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一,如果立案的话,中院会出一个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应当中止。第二,再审审限为六个月,当然了,送达时间,鉴定时间等不算入在内。第三,如果只是过户的执行,没有再审这些枝节,也没有另案查封,没有抵押,顺利的话一般半月二十天也就够了。第四,如果中院受理了,改判的几率还是挺大的,因为一般是立不了案的,既然立了,可能确实之前的判决有误。第五,传票未收到是再审不一定开庭,或者开庭时间未确定。
你看来申请再审没有成功,法院没有再审。转回来申请执行过了期限。现在真的很不好办。建议你无论如何要通过再审取得新的执行根据,否则原来的执行根据再申请执行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了。而如果再审改判就是新的执行根据,就可以申请执行。你所称申请再审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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