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认定的情形有哪些(一般累犯是什么意思)
一般累犯认定的情形有哪些(一般累犯是什么意思)
一、一般累犯认定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累犯认定有两种,一种是一般累犯,一种是特别累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一般累犯所谓一般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的普通累犯,即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后两罪有一个是过失,则不构成累犯。(2)前后两罪被判处的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刑罚种类。(3)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
第二次犯罪与第一次犯罪,之间的间隔在五年之内的属于累犯。《刑法》对累犯的规定: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没有判处刑罚,应当撤销假释,就认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需要和新犯的罪实行数罪并罚,此种情况是不构成累犯的。如果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在假释考验期结束后犯新罪的才构成累犯。
分两种情况:1一般累犯:即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又因故意犯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2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认定为共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缓刑,不假释。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过失犯罪,不符合一般累犯中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的规定,故C不构成累犯。D中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故意伤害罪在执行六年的时候获得假释,有期徒刑的假释期间为剩余刑期即为4年,假释期间没有犯新罪,或者没有违反假释规定的,原判刑罚视为执行完毕,假释考验期满再犯罪的可能构成累犯,本题中假释后的第七年也就是假释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第三年又犯绑架罪,故构成累犯
普通累犯,指行为人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的情况。普通累犯不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毒品罪等的累犯。普通累犯,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61条及第65条之规定,有三个构成要件:一、主观方面,必须为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前罪和后罪中只要有一个为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二、刑度条件,犯罪的严重程度方面,必须初犯与再犯之罪均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如果前后两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如管制、拘役的,则不构成累犯。三、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如果超过法定时间,则不从重或加重处罚。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二、一般累犯是什么意思累犯和再犯都是指有前科又重新犯罪的人,累犯的概念比较严格,它一般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期限内又犯罪的人。再犯的概念较累犯为广,不受刑罚的种类,刑期是否执行完毕,以及是否在一定的期限内犯罪等条件的限制。 犯罪学上所称的惯犯,是指以一定形式反复犯同一种类罪的人。
再犯就是普通意义的再次犯罪的。 累犯有其刑法上的特殊意义,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且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当然累犯也有其构成的特定条件,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才是累犯(特殊累犯的情形除外)。
一般累犯是前罪有期以上五年内再故意犯罪的。特别累犯与时间无关,关键看前罪的类型,具体参见刑法第65,66条。
根据《刑法》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累犯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对累犯进行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如果累犯有自首、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以从宽处罚情形的,仍然是可以从宽处罚的。 所以,要是涉嫌犯罪的,不管是不是累犯,想要获得从宽处罚的,就要积极收集证据资料,尽可能争取少判刑。
先贤:已故的有才德的人。显现:显露,露面,呈现。xiān xián xiǎn xiàn读音比较特别吧,估计没什么意思~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一般见识的成语典故 元·关汉卿《鲁斋郎》第一折:“若知是我,怎么敢骂,我不和你一般见识。” 也可以用 不足与怨 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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