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案取保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秦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中山看守所。
律师介入 犯罪嫌疑人秦某被刑事拘留之后,其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来到我所面谈并委托了我所律师作为秦某的辩护人,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了秦某,了解了大致案情,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办案经过 辩护律师在了解案件细节后,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
律师认为:1.秦某并非犯意的提起者,且本案应当划分主从犯,而被告人姜某属于从犯,处于次要地位,仅起到辅助作用;2.姜某未参与分成、分红,也不存在抽头的情况;3.姜某的行为虽然涉嫌开设赌场罪,但是其系法律意识淡泊导致的初犯偶犯,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且未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4.秦某到案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如实供述,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经过不懈的沟通,辩护人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依法不应批捕法律意见书,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秦某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
办理结果 经过律师的努力,秦某成功取保候审,得以回家与其家人团聚。
相关法条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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