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财产保全裁定 ,怎么救济?
不服财产保全裁定 怎么救济? ? 【关键词】:可以复议。
不停止执行。
? 谁可以不服? →保全申请人,保全被申请人 怎么救济? →复议 向谁救济? →作出裁定的法院 ? 复议期限? →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如何处理? →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法院经审查: →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 →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法院经审查: →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并采取保全措施; →不成立的,裁定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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