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刑事辩护律师说法:酒后驾车造成事故如何处罚?
喀什刑事辩护律师胡志翔为您解答:酒后驾车造成事故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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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与女友喝红酒吃烛光晚餐,醉酒驾车送女友回家路上撞伤行人,男子终以危险驾驶罪获刑。
喀什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袁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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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袁某与女友喝红酒吃烛光晚餐后,驾驶小轿车与被害人李某相碰撞,造成李某受伤。
经鉴定,人袁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56.0114mg/100ml。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袁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袁某留在现场,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赔偿被害人李某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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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袁某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酌情可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事后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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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处罚的最新标准: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2、B1照3年后领取增驾。
2、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3、饮酒驾驶营运车的: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领取,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4、饮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饮酒驾车一次记12分将降级,失去原最高准驾车型资格,重新学习、考试。
一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均不得增驾A、B照。
5、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6、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不得领取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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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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